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妥善做好因汛受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积极协调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对国家救灾应急响应级别为二级、三级、四级的省份分别拨付一定数额帮扶救助资金。同时,协调中国爱国拥军促进会对参与防汛救灾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购买防汛救灾装备或物资给予支持,提升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防汛救灾、应急抢险装备水平和处置能力。
近日,中国退役军人关爱基金会、中国爱国拥军促进会已拨付专项资金130万元,对湖南、河南、四川、陕西、吉林、广西等省份因汛情导致基本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退役军人和军属进行帮扶救助,对参与防汛救灾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组织给予支持。退役军人事务部印发通知,对受捐助省份用好管好帮扶救助资金作出部署,要求深入排查、准确掌握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军属受灾困难情况,精准确定救助对象范围。救助资金的管理使用要坚持程序规范、公平公正、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同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退役军人灾后救助工作,鼓励受灾退役军人开展自救,尽早重树信心,恢复生产。
下一步,退役军人事务部将持续做好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突发意外等情况导致生活出现困难的退役军人帮扶救助工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统筹用好各类资金,为困难退役军人提供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的帮扶救助,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落到实处,不断增强退役军人获得感、幸福感、荣誉感。